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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黄彩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9-06-05 13:40:3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32 ℃

2019年3月,经中共金华市委批准,中共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黄彩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彩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贷、违规持股、“赌博”敛财;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予以侵吞,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

黄彩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擅权妄为,唯利是图,“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大肆贪腐,家风败坏纵容家属攫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不知敬畏,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金华市委批准,中共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决定给予黄彩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黄彩虹违纪违法所得;将黄彩虹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黄彩虹在其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大搞“一言堂”,听不进别人意见,把教育监督置之脑后;与村社干部勾肩搭背,成为被“围猎”对象而不自知,坦然收礼、受贿;临近退休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错误思想,心态失衡,侵吞公款,以身试法,最终自食恶果。黄彩虹表示自己愧对亲人、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真心认罪、悔罪,接受组织处理。

黄彩虹简历

黄彩虹,女,汉族,浙江永康人,1962年1月出生,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专学历。

1985.01-1989.09 磐安县卫生局工作

1989.09-1997.03 婺城区江南街道妇联主席、团委书记(其间:1993.09-1996.07在浙江省委党校企业党政干部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7.03-2001.06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关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副书记

2001.06-2004.04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2004.04-2006.09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2006.09-2011.12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1.12-2013.11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三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3.11-2018.02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秋滨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8.02-2018.03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2018.03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五水共治”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9.03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03 被免去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水共治”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2019.05 被免去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职务

2019.06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金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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