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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9-06-18 11:44:08 来源:内蒙古纪委 热度:1398 ℃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牙克石市乌奴耳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刘堂新、原工作人员赵光宇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刘堂新和赵光宇在乌奴耳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在组织实施乌奴耳镇兴安岭经管会危房改造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致使6户不符合条件村民享受了危房改造补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7696元。2017年10月,牙克石市纪委给予刘堂新、赵光宇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委会原主任李玉晏等人套取惠农补贴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库堤河村委会原主任李玉晏、村党支部书记凤忠仁、会计吕更吉等人套取惠农补贴,用于村委会支出;违规将库堤河村幸福院建设结余资金在村妇联主任寇淑香处保管;李玉晏、凤忠仁、吕更吉以本人及亲属名义每人申报并获取5个科学储粮仓项目等问题。2018年3月,中和镇党委给予李玉晏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凤忠仁、吕更吉、寇淑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莫旗红彦镇武装部原部长、尼尔基镇登特科村党支部原书记朱万贵利用职务之便,侵吞、贪污扶贫款问题。2014年10月,朱万贵在任登特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莫旗扶贫办给登特科村八组发放产业化项目扶贫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扶贫项目资金11.65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12月,莫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朱万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18年3月,莫旗纪委给予朱万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 鄂伦春旗乌鲁布铁镇友谊村党支部原书记涂和英、村委会原主任英恩登、村委会原副主任兼会计赵国雷挪用扶贫款、骗取低保等问题。2009年12月,英恩登、赵国雷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低保共计44070元。2010年7月,涂和英、英恩登、赵国雷擅自挪用购羊扶贫款20万元,并虚开发票进行核销。2013年,英恩登分两次将37.8万扶贫资金转入个人账号进行营利。2017年5月,鄂伦春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涂和英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英恩登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赵国雷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7年12月,鄂伦春旗纪委给予涂和英、英恩登、赵国雷开除党籍处分。(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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