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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日期:2019-06-19 09:45: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热度:918 ℃

近期,涟源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1.桥头河镇界头口村原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田良、成员李芳等人违规开支、失职失责等问题。2017年,界头口村通过制作虚假协议、虚假票据在村账中列支7.1万元,用于支付村民李某硬化公路的启动资金5万元及在外争取项目资金的工作经费2.1万元。李田良在审批相关费用支出时,对该虚假列支的7.1万元票据未严格把关。2019年2月,李田良、李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伏口镇林业站站长陈希杰工作失职问题。2003年,陈希杰在对该镇原大茶园村退耕还林项目初审中,工作不实,没有发现该村原村干部廖吉初、廖民主(已另案处理)将属于新化县的20亩山林申报成本村退耕还林面积的问题;2008年至2013年,在明知廖民主等人虚报20亩退耕还林面积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没有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改正,造成国家财政经济损失4万余元。2019年4月,陈希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斗笠山镇分管社区工作领导李破浪、民政所所长谢群艳、香花台社区原居委会主任兼低保专干肖康明等人失职失责问题。2014至2017年,香花台社区居委会和斗笠山镇民政所相关工作人员未认真核查该社区申报低保补贴对象刘某龙、吴某军的家庭经济情况,将这两户违规纳为低保补贴对象;该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明知低保对象肖某文已死亡,仍纵容其亲属继续领取低保补贴,以上三户共计违规领取低保补贴4.86万元。2015至2017年,该居委会和斗笠山镇民政所未能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刘某丰、黄某文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导致上述两户违规享受低保补贴0.54万元。2018年11月,李破浪、煤矿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李家光、谢群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结合其他违纪问题,肖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涟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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