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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9-06-25 17:45:09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141 ℃

陆川县横山镇陆洪村干部陈祖武、陈剑锋、陈德玉、陈祖明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问题。2012年10月,时任横山镇陆洪村党支部书记陈祖武、主任陈剑锋、文书兼民兵营长陈德玉、村民小组组长陈祖明在帮助韦某清户办理获得农村危房改造待遇后,陈剑锋授意陈祖明向韦某清索要好处费4000元,四人进行私分。另,2006年陈德玉以虚假材料为不符合条件的韦某清申报获得2006年至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共计25386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2019年4月,陈祖武、陈剑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德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时任陆洪村支委委员陈祖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陆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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