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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前销售经理诈骗强积金佣金罪成候判

日期:2019-07-10 16:04:27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194 ℃

一名保险公司前销售经理利用二十六份载有虚假资料的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申请诈骗其前雇主及一间强积金受讬人公司共约二万一千元佣金及现金奖励,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陈铧,四十一岁,安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达)前销售经理,被裁定一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裁判官林子勤将案件押后至七月二十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被告保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安达前销售经理,并为一名保险代理人的上线经理。被告并非注册强积金中介人,不能参与销售强积金产品,惟该保险代理人符合有关资格。

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期间,安达收到二十六份投保银联信讬有限公司(银联信讬)一种强积金产品的申请。申请表内写上该保险代理人为经办营业员,而被告则为她的上线经理。

基于相信申请表内所载资料真确无误,安达把申请表交予银联信讬审批。银联信讬批准有关申请后,透过安达发放共逾一万四千元佣金,以及合共六千一百元的现金奖励予该保险代理人。

被告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告诉该保险代理人她曾向安达递交一些强积金申请,并在该些申请内写上该保险代理人为经办营业员。被告并要求该保险代理人交还相关佣金予她。

案情透露,该保险代理人其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向安达汇报事件。该保险代理人在公司内部会面时确认她没有处理相关强积金申请。

安达及银联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张娴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董兆祺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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