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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满月宴”典型案例

日期:2019-07-19 11:45:11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热度:1172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等歪风,盘锦市纪委监委现将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满月宴”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四级技术工李克松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7月8日晚,李克松的岳父在双台子区某农家院操办“升学宴”4桌,其中,李克松邀请同事4人参加,收受礼金1200元。李克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盘山县高升街道信访办科员王宝良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19年3月22日晚,王宝良在某饭店为其孙女办“满月宴”,现场共有2桌,招待对象为其同事、村委会成员等,收受礼金2000元。王宝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庆国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7月10日晚,王庆国在双台子区某饭店操办“升学宴”7桌,收受礼金4500元。王庆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吉所副所长张东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3月29日晚,张东在大洼区某饭店操办“升学宴”2桌,收受礼金2800元。张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案例表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存侥幸、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执行纪律规定方面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个别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不力、监管不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期间,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采取约谈、提醒等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做到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同时要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盯紧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具有主观故意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加重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盘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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