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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日期:2019-07-23 15:45:09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51 ℃

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文成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文成县教育局审计室原副主任纪锋海(非党)酒驾案。2019年3月5日19时许,纪锋海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径大峃镇垟桥头地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19年3月12日,文成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纪锋海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决定对纪锋海不起诉。2019年6月,纪锋海受到撤职处分。

2、文成县巨屿镇政府工作人员刘延森酒驾案。2013年2月26日19时许,刘延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峃院线OKM+20M地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文成县公安局对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壹仟元整人民币。2018年3月,刘延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文成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季成钢醉驾案。2019年4月18日20时许,季成钢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大峃镇大峃街与城南路交叉口地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9年5月5日,文成县人民法院判季成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9年7月,季成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文成县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刘春晓醉驾案。2016年12月6日20时许,刘春晓酒后驾驶小型汽车途经南田镇朱宅路与文化大道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7年1月24日,文成县人民法院判刘春晓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8年3月,刘春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温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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