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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日期:2019-07-23 17:45:06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037 ℃

1、迁江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谭刘英、中贤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卢海、中贤村委主任黄英付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卢海作为迁江镇中贤村民委龙贵屯时任包片村干部,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村民黄某江申请获得危房改造指标后,在未建房的情况下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120元。2016年,黄某江再次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并顺利通过,黄英付作为包片村干部、谭刘英作为时任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未能尽到审核把关职责,导致黄某江重复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8500元。2019年1月,黄英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3月,谭刘英、卢海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回。

2、石牙镇初级中学副校长黄国芬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4月起,黄国芬作为石牙镇石牙村贫困户黎某清的帮扶联系人,在帮扶联系工作中,黄国芬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入户开展帮扶走访和打卡考勤,截至2018年11月,帮扶手册仅填写了基本信息,其他内容均未填写,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在驻村工作队员、学校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提醒后,其仍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按要求入户开展帮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黄国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覃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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