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绥宁通报4起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日期:2019-07-29 17:45: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热度:1005 ℃

日前,绥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关峡乡原政协工联委主任朱立明、党委委员、副乡长吴东峰、原民政助理杨文和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资料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朱立明、吴东峰、杨文和任职期间,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资料费共计13500元,挪作他用。吴东峰、杨文和不正确履职,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李某某、姚某某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00元和6000元。2019年5月,吴东峰、朱立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文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2.东山乡原俊头村秘书杨晟丁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手续费问题。2015年,杨晟丁任职期间,擅自收取两户农村危房改造户手续费1000元。2019年5月,杨晟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3.金屋塘镇原万紫村支部书记肖宪付、原村主任刘玉记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走样问题。2015年,肖宪付、刘玉记任职期间,违反村级议事程序,违规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违规将万紫村16户农村危房改造户补助资金截留均分给35户(包括该16户)建房户。2019年6月,肖宪付、刘玉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水口乡茶山村村主任刘玉松履职不力和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刘玉松任职期间,履职不力,致使他人虚报农村危房改造资料,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4.68万元;优亲厚友,其子于2012年、2016年分两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904万元;违规收受农村危房改造户好处费0.12万元。2019年5月,刘玉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绥宁县纪委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406632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