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02 15:45:06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1057 ℃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工商联原党组书记林春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春红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林春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逐步从被“围猎”到主动接受“围猎”,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大肆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春红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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