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19 11:45:06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061 ℃
坛洛镇上中村原村委主任林新权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钱款问题。2010年至2013年,林新权任职坛洛镇上中村村委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经办农村危房改造申报补助的便利,收受坛洛镇上中村中楞坡9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6100元。此外,2019年4月,林新权在负责填埋村内受污染的猪饲料时,私自扣留150包受污染饲料,计划用于喂鱼,并存放在其承包的鱼塘旁边的杂物房,其中小猪料147包,乳猪料3包。按政府给予养殖户的补偿标准小猪料每包125元,乳猪料每包156元计算,价值共计18843元。2019年7月,林新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西乡塘纪委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5840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