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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9-08-19 15:45:2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777 ℃

日前,永嘉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巽宅镇原柴皮村党支部书记麻锡观等人违反议事规则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问题。2015年,麻锡观和该村原村委会主任王丁基、原村监会负责人麻清理等人未按要求对柴皮至西峰村联网公路工程项目组织验收结算,也未召开村联席会议研究,使该工程多支付资金25万余元。2019年5月,麻锡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丁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麻清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桥下镇原岭根了村党支部书记吴昌联等人违反村级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5月至2016年12月,吴昌联擅自代村委会主任在村内财务票据上审批签字,导致村级财务极度混乱,并套取3笔资金共计34620元占为己有。在此期间,该村村委会主任蔡福杰、报账员潘太顺、村监会主任徐美兰均未正确履行职责。2019年4月,吴昌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蔡福杰、潘太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美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鹤盛镇岩上村原党支部书记谢纯益等人违反村级议事规则问题。2015至2017年,岩上村相关村干部未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擅自决定14个工程的发包方式和承包单位以及40余笔款项支出。2019年5月,谢纯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周吉锋、原村监会委员谢小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村委会主任谢新青、原村监会主任潘修云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溪下乡黄二村党支部书记王威华等人违反议事规则问题。2014年至2016年,该村原报账员王祥岩经王威华和原村委会主任应必泽同意,以复印、篡改等手段,伪造9次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作为报销、提现依据,报销工程款、医疗保险支出等费用共计186万余元。在此过程中,原村监会主任王世琴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2019年6月,王威华、应必泽、王世琴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祥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鹤盛镇蓬二村原村委会主任谢修善违反村级财经纪律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谢修善多次以个人名义直接处理村级财务收支,共涉及资金63.72万元。另外,谢修善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9年7月,谢修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桥下镇原前山头村党支部书记潘统调违反村级财经纪律问题。2017年3月,潘统调将2016年的餐费5600元以建造水池材料的名义进行冲账报销。2019年1月,潘统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温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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