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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日期:2019-08-23 17:45:10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54 ℃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吉安市纪委市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永丰县恩江镇枧圣家庭农场非法排污问题监管失职失责、推诿扯皮等问题。经查,枧圣家庭农场始建于2012年,该农场自建设运营以来,一直未办理动工报建、林地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和环保认定手续,且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放不达标,甚至直接安装水管将污水排入恩江河,严重影响环保安全。县生态环境局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中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对枧圣农场的环境监管缺位,对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不力,以畜禽养殖环保监督管理权限下放属地乡镇为由进行推诿;恩江镇党委政府在执行《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永丰县恩江镇枧圣家庭农场的决定》过程中担当不力、不敢较真、不敢碰硬,未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拆除关停该场,以猪场规模太大、乡镇没有执法权为由进行推诿;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未通过备案的违规经营行为,查处监管不到位;县林业局对该场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予以罚款处理后,未限期恢复原状,存在以罚代管、监管不到位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场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动工建设养猪场的违规经营行为未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监管不到位。经研究决定,给予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钟志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肖冬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生态环境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温华兴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恩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宋小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恩江镇副镇长张恕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恩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巫平、人大副主席文芳、恩江镇营前村委会主任邹小毛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时任恩江镇政府干部兼营前村党支部书记肖河清免职处理;给予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金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周ĝĝ诫勉谈话处理;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

峡江县罗田镇水务站原负责人周新生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动和解决不力的问题。经查,2018年8月-11月,罗田镇罗田村委老居村村民在黄金江罗田段圈养鸭子,影响黄金江水域及周边环境。周新生作为罗田镇水务站负责人,在对罗田镇水资源进行管理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在发现该问题后,虽找过该村民要求将鸭子迁移,但工作推动和解决不力,未将违规养鸭污染水源问题记录在巡查资料中,也未向镇河长办公室汇报该问题,更未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解决,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峡江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责令罗田镇按程序对周新生予以免职,对罗田镇水环境整治不力予以全县通报。经罗田镇纪委研究,并经镇党委同意,给予周新生党内警告处分。

永新县原卫计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监督三科科长汪尧春对群众举报问题调查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实,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经查,汪尧春在负责对群众举报的左某发非法行医问题查处过程中,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重视不足,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研判不到位,在明知左某发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情况下,仍未及时与公安机关主动对接,调取相关案卷资料,未认真履行职责,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实,导致左某发非法行医问题未能及时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经永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尧春党内警告处分。(吉安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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