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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名县公安局副局长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期:2019-09-06 19:45:05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039 ℃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桂林市监委指定管辖,平乐县监委对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宝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桂林市荔浦市监委对桂林市原荔浦县公安局副局长覃健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2人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卢宝毅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辖区内卖淫、赌博等场所的“保护费”,充当违法犯罪人员的“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罪。

卢宝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卢宝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卢宝毅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覃健军在荔浦县公安局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覃健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把执法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覃健军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将覃健军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其违纪所得礼品、礼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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