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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志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期:2019-09-12 21:45: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114 ℃

据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南宁市纪委监委指定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对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志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志国利用担任兴宁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官职业操守,违规操作拍卖房产从中谋取私利;在执行案件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并违规收受好处费、礼品及名贵特产。

黄志国身为中共党员、人民法官,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黄志国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黄志国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相关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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