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原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平被开除党籍

日期:2019-09-16 15:45:09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热度:955 ℃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原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建平理想信念缺失,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周建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建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建平简历

周建平,男,汉族,1949年3月生,江苏常熟人,在职大专学历,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5月任大连钢厂总会计师,1996年12月任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1年4月任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12月任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8月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4月退休。退休后继续被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总经理助理,2014年3月不再任职。(辽宁省纪委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948318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