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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19-09-16 17:45:15 来源:营口市纪委监委 热度:1134 ℃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营口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了通报。

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医用耗材供应科副科长段金玲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8年端午节、中秋节前,段金玲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3000元。2019年4月22日,段金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大石桥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晓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4月,王晓光在担任大石桥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并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0000元。王晓光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3月19日,王晓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老边区养老中心副主任李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期间,李营与单位其他管理人员(另案处理)研究并同意单位违规发放车补、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补助费,李营本人领取15096元。2019年4月4日,李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以上3起违规违纪问题反映出在当前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恣意妄为、屡触红线,受到严肃处理,实属咎由自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保持高度警醒,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全市党的各级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或者家庭有重要事项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早“扯袖子”勤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确保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营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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