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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莲都: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日期:2019-09-17 15:45:0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30 ℃

今年以来,丽水市莲都区纪检监察机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日前,莲都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万象街道左渠门社区套取残疾人庇护中心补助资金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左渠门社区通过在残疾人做工补助、节日慰问、交通费补贴等发放清单中多填写残疾人名字的方式,套取残疾人庇护中心补助资金共计95885元用于发放福利。左渠门社区党委书记应松贤、党委委员兼报账员朱春芽、居监会主任郑青云、主任杨慧霞、副主任沈敏、社工吕红英等8人参与套取资金并个人分得1243.33元至16943.83元不等。2019年8月,应松贤、朱春芽、郑青云、沈敏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杨慧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红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组织处理。相关违纪款项已追回。

2.老竹镇徐庄村党支部书记唐永富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2月,徐庄村党支部书记唐永富明知其母亲不符合政策规定,仍以经济困难户的名义上报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违规获取5000元危房补助款。唐永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月,唐永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追回。

3.老竹镇原高丰村党支部书记蓝海松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4月,原高丰村党支部书记蓝海松,明知不符合政策规定,仍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上报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对象,违规获取5000元危房补助款。2019年4月,蓝海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追回。

(丽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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