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顺平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王永建 因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日期:2019-09-23 17:49:52 来源:河北省纪委 热度:1246 ℃

日前,经保定市委批准,保定市纪委监委对顺平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王永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永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礼,长期占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对顺平县违规拨付财政资金、某项目未进行招投标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王永建自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真诚认错悔错,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保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保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建开除党籍处分;由保定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保定市纪委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097307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