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9-29 15:45:12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365 ℃
北流市山围镇甘竹村副主任刘汉伟侵占低保户低保金问题。2012年,刘汉伟私下协调本村低保户刘某芳分出两个名额的低保金交给另一个较为困难家庭的低保户使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刘某芳共交给刘汉伟低保金4784元,刘汉伟将其中的3384元交给本村另一低保户刘某波使用,剩余的1400元被刘汉伟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9年6月,刘汉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占有的低保金4784元已退还给刘某芳。(北流市纪委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61921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