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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委原常委、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应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9-11-07 17:45:0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26 ℃

2019年7月,经中共丽水市委批准,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委对缙云县委原常委、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应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应华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的职务晋升、调整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获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赵应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丽水市委批准,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委决定给予赵应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赵应华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缙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赵应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应华简历

赵应华,男,汉族,浙江嵊州人,1966年1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7.08-1991.04 浙江省十里坪劳改支队政治处科员

1991.04-1994.05 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政治处科员

1994.05-1996.12 丽水市(县级)公安局丽阳门派出所、局政工科民警

1996.12-1999.08 丽水市(县级)公安局办公室主任(1996.09-1999.07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函授)

1999.08-2000.07 丽水市(县级)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

2000.07-2001.03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办公室主任

2001.03-2001.12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2001.12-2002.06 莲都区史志办副主任

2002.06-2003.08 莲都区委办副主任、区史志办副主任

2003.08-2004.06 丽水市委办副主任科员

2004.06-2007.06 丽水市委办主任科员

2007.06-2009.03 丽水市委办综合二处处长

2009.03-2009.12 丽水市委办综合一处处长

2009.12-2012.06 丽水市公安局警卫处(市委警卫局)政委(高配副处级)

2012.06-2012.12 丽水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政委(高配副处级)

2012.12-2016.04 丽水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

2016.04- 缙云县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07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08 被免去缙云县委常委职务

2019.09 被免去缙云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2019.10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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