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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路桥: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期:2019-11-11 15:45:0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42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台州市路桥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路北街道阳光村原出纳蔡永兵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3月,蔡永兵利用担任村出纳的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9.54万元用于个人银行还贷,直至5月上旬,才将钱交回村集体账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蔡永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螺洋街道原池头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学初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2月,陈学初在负责审核拆迁安置人口数时,私自将其兄弟家里不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口统计上报,导致出现多分安置面积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陈学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横街镇坦田村文书潘金莲在报批建房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9年6月,在坦田村安排村民宅基地过程中,潘金莲隐瞒事实,违规为侄子多报批1间宅基地用于建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潘金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金清镇霓岙村原党支部书记沈海荣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霓岙村党支部书记沈海荣,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将村级大额工程款支付给个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沈海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台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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