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杨凌示范区纪工委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19-11-14 17:45:06 来源:秦风网 热度:1085 ℃

为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近期,杨凌示范区纪工委对两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杨陵区揉谷镇财政所所长刘万良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经查,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刘万良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服务对象杨凌平盛公司拨付拆迁工程款过程中,5次收取服务对象所送现金5000元,存在吃拿卡要行为,严重损害示范区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刘万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2.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帅军峰、淡焱和新区工商分局冯勒宇3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2018年10月31日、12月5日和2019年3月6日,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帅军峰、淡焱和新区工商分局冯勒宇3人先后前往字号招牌为“杨凌静心茶文化传播公司”检查工作。3名工作人员检查过程中“未按规定着装”,在检查过程中拍视频发抖音、与店员闲聊“茶文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在经营场所逗留时间较长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3月,帅军峰、淡焱、冯勒宇受到通报批评,撤销帅军峰新区分局第三监管组组长职务,降为监管员,并作出深刻检查。(杨凌示范区纪工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77411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