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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洪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9-11-22 19:45:05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热度:998 ℃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本溪市明山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洪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洪坤理想信念缺失,无视党纪国法,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在帮助他人打探案件信息、疏通关系中谋取私利;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为谋求职务提拔并感谢帮助向领导干部赠送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张洪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洪坤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洪坤简历

张洪坤,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山东菏泽人,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1.08-2003.01 大连钢铁集团公司劳动人事处劳动组织科科员

2003.01-2004.09 辽宁特钢集团人力资源处劳动组织科科长

2004.09-2005.01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组织干部处科长

2005.01-2006.09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组织干部处副处长

2006.09-2011.03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组织干部处处长

2011.03-2011.11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干部人事部部长兼组织部部长

2011.11-2013.01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兼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

2013.01-2013.10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纪委书记

2013.10-2014.11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纪委书记、董事

2014.11-2015.04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纪委书记、董事兼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5.04-2016.04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副董事长、总经理兼大连高合金棒线材公司董事长

2016.04-2017.11 东北特殊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临时党委)、董事

2017.11-2018.10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2018.10-2018.11 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区长候选人

2018.11-2018.12 本溪市明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8.12-2019.07 本溪市明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政府区长

2019.07  被免职

(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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