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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致电梯坠落一人死亡被判刑

日期:2014-04-28 21:25:05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43 ℃

    身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周某某、钱某某不认真履职,让问题设备“带病”使用,最终致1人死亡。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周某某、钱某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对二人依法作出判决。

2012年4月8日11时45分,松江某饲料公司杂工郭某某、李某某使用钢丝绳电动葫芦(起重机械)吊运钢板,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吊篮卡在了三楼平层处,郭某某操作控制器上下移动想解除吊篮卡死状态,没能排除故障,李某某就爬上吊篮试图排除故障,此时吊篮突然下坠,李某某随吊篮坠落至一楼地面,抢救无效死亡。

早在2007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已出台文件规定,在固定井道内安装的起重机械系违规设备。2009年9月,松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事发饲料公司开具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责令停止使用这台钢丝绳电动葫芦,但该公司仍长期使用。

原来,自2004年7月起,周某某、钱某某在对企业的多年巡查过程中,与所管辖的企业日渐熟络,放松了对企业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得过且过。2010年8月27日,周某某、钱某某对事发的某饲料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违规使用这台钢丝绳电动葫芦,但是周某某和钱某某既没有依职责向该公司开具《巡查结果告知书》,也没有向区质监局上报该违规情况。

之后,周某某、钱某某在对该公司的多次巡查中,没有进入生产车间检查,就在上报给区质监局的《巡查月报表》中将该公司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登记为正常。由于周某某、钱某某的工作失职,长期对企业的违规行为听之任之,最终酿成了1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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