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林忠正贪污判刑14年 声泪俱下称要入监“修行”

日期:2013-10-27 16:12:20 来源:中新网 热度:1936 ℃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前“金管会委员”林忠正因贪污案判刑定谳十四年,他昨天(26日)举行入监告别记者会,数度落泪。

 林忠正表示,对判决结果绝望;他的好友、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为他抱不平,批评司法不公。

 昨天林忠正在施明德、学者林向恺、姚立明陪同下,声泪俱下表示,他自学术界到政治界工作三十几年,改革过预算、采购、金融等法令,也曾尽力拯救卡债族,“没有对不起这个社会”,外界却大量污名化他,而他被收押禁见,无法帮自己辩驳。

 他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绝望,不愿再挣扎,要入监“修行”;他强调,他不是判决书中写得那么坏。

 施明德质疑,法官欠缺公正,龙潭案李界木收三千万,仅被判三年六个月,陈瑞钦杀妻儿六人、诈领保险金,判刑二十年,而林忠正拿两百多万,竟被判十四年,“这什么比例?”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805226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