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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日期:2019-12-25 17:45:09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939 ℃

1、扶绥县中东镇维旧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东强以村委名义向群众收取证明费问题。2008年周东强以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名义,组织村委召开会议,决定对本村出售自家木材的村民收取木材出售证明费每车15元至30元不等。2008年至2012年期间,中东镇维旧村委会共向村民收取证明费4510元,收取的资金没有存入村集体账户,而是由村妇女主任兼文书何某某个人保管,其中用于周东强等村干部外出开会培训等车费和餐费开支1150元。周东强对村委会向村民收取木材出售证明费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31日,周东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维旧村委会违纪款4510元上缴国库。

2、天等县宁干乡台利村委会委员赵道广挪用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赵道广利用协助乡政府征缴台利村伏庇屯2019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便利,挪用收取该屯群众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65900元用于个人开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2019年11月24日,赵道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责令其辞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崇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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