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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0-01-07 11:45:08 来源:市纪委监委 热度:967 ℃

1.海淀区圆明园农工商公司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借考察交流之机组织国内旅游问题。区圆明园农工商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组织公司职工、党员及股东代表共计145人赴湖北丹江口市浪河镇土门沟村对口交流,除考察交流项目外,还前往武当山、黄鹤楼等处景点旅游,共花费631862.6元(其中旅游相关费用199250元)。2019年9月,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盛春、原党支部委员、副经理高存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党支部委员赵继红、原副经理吴向东、副经理肖俊德党内警告处分。

2.花园路街道塔院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英娥,原副书记朱海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塔院社区时任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英娥在未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社区公益专项资金、办公经费的使用,并与副书记朱海莉共同套取部分社区公益专项资金及办公经费购买购物卡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擅自私分计生宣传员专项经费,涉及违纪金额共计36600元,其中张英娥、朱海莉分别领取现金及购物卡价值1600元、6200元。2019年11月,花园路街道党工委决定,给予张英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海莉党内警告处分。

3.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下属北京如意商务酒店党支部书记、经理张兵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间,张兵违反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北京如意商务酒店的公车,前往房山区办理私人事务共计30余次,产生油耗及过路费约1313.5元。2019年12月,区纪委决定,给予张兵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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