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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0-01-08 11:45:1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46 ℃

2020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诸暨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1.暨阳街道下坊门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朱航明等人违规领取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下坊门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朱航明、主任袁炳军、文书楼伟发,在已领取村居干部工资报酬的基础上,分别利用兼任城东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计职务,违规从该公司领取工资及津补贴17.47万元、13.41万元、17.275万元。2019年12月,中共诸暨市暨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分别给予朱航明、袁炳军、楼伟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枫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副队长楼茂松套取资金用于购买礼品、违规吃喝等问题。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枫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副队长楼茂松,在镇、村两级采购消防设备物资过程中,采用虚报消防设备物资及价格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和村级集体资金合计2.8万元,用于购买礼品、违规吃喝等。2019年12月,中共诸暨市枫桥镇纪委给予楼茂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绍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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