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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期:2020-01-21 13:45:0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83 ℃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温岭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温岭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第一副大队长毛一冰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期间,毛一冰及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彭航伟、张金海,松门中队工作人员罗招荣等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海鲜等礼品。此外,上述4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彭航伟、张金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一冰、罗招荣分别受到记过处分。

2、温岭市松门镇淋川中学党支部书记潘连方等人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年至2018年,潘连方与党支部原副书记陈子元、总务处主任叶彬伟等人商量后,从食堂食品采购、学校工程建设和学生宿舍管理等费用支出中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教师值班费、中考奖励、教师福利等。为逃避调查,潘连方与陈子元、叶彬伟及该校出纳胡群威等人对账册予以销毁。2019年12月,潘连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陈子元、叶彬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群威受到记过处分。

3、温岭市石塘镇东滨村党支部书记洪向阳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6月和2014年11月,石塘镇东滨村分别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和村两委会议后组织相关人员聚餐,共消费人民币1560元,在村集体资金中开支。洪向阳、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洪贤东、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吕招明均参与聚餐。2019年11月,洪向阳、洪贤东、吕招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台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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