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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花公家钱随礼受处分

日期:2020-06-25 15:45:06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热度:884 ℃

“当初只是想着要与群众搞好人情世故关系,将村上的办公经费挪作参加农村婚丧宴请的礼金礼品,现在想来,这都是私心作祟……”丘北县树皮乡小坝心村委会原主任陶忠南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

经查,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陶忠南在担任丘北县树皮乡小坝心村委会主任期间,共使用村委会办公经费支付农村婚丧宴请礼金礼品10次,涉及金额3310元。今年5月,经树皮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陶忠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村干部以“密切”干群关系为由,把公款当成做婚丧宴请随礼人情的“唐僧肉”,实为借公款之“名”,行一己之“私”。公款姓“公”,只能用于为群众服务办事,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本案中虽涉及的金额不多,但小钱非小事,小错必纠治,对于这些乱花公款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动则责咎,露头就打。同时,还要从根源处查起,从建好账、管好账、查好账、晒好账、核好账、监好账入手,堵住漏洞,坚决查处和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铲除不正之风滋生土壤,净化基层生态,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王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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