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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进行时】失管失察失底线履职不力受处分

日期:2020-08-17 15:45:09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热度:994 ℃

“2010年至2019年7月期间,在张忠华的安排、组织下,县司法局副局长杨某、李某,澧江司法所原所长杨某,澧江司法所工作人员何某等多人经常相互吃请,这些人均为张忠华的管理服务对象。”元江县纪委监委案审室的干部介绍道。

经查,张忠华自2009年7月任县司法局副局长,2017年3月任县司法局局长以来,分管联系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及澧江、因远、洼垤、咪哩、红河司法所。其间,多次与管理服务对象相互吃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同时,张忠华在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来,负责元江县司法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本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但其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重视、履职担当不力,对单位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失管失察,导致该县司法系统违纪违法行为频发,6人被党纪处理,6人被政务处理(包含5人被党纪政务双处理),3人被法院判决有罪,1人被刑事处罚,6人被问责。2020年4月,张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执纪者说】

张忠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多次组织、接受县司法局下属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作为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措施不细不实,致使县司法系统违纪违法行为频发、多名党员干部先后受到纪律处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党委(党组)书记对政治生态具有决定性影响和作用,必须做表率、打头阵。只有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才能真正做到知责、尽责,耕耘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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