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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日期:2020-09-21 09:45:15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863 ℃

为加强警示教育,佛山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工作人员邓杰濠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谋利等问题。2015年,时任佛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邓杰濠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管理房地产交易中心计算机系统的便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将部分房屋抵押权人信息交给社会人员;2017年5月任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工作人员后,利用职权篡改计算机系统中部分公民个人信息谋利。经查,邓杰濠共获利19万余元。2020年6月,邓杰濠受到开除处分。此外,邓杰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禅城区土地测绘中心测绘员甄希勇违规加快办理特定中介业务、变相增加部分群众办证费用问题。2018年至2020年,禅城区土地测绘中心测绘员甄希勇(合同工)在负责土地测绘、制作宗地图等办理土地证的相关工作期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加快办理房产中介刘某某等人代理的业务,收受刘某某等人财物共计6.4万余元,变相增加了部分群众办证费用。2020年6月,甄希勇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违法所得被收缴。

三、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容桂中队聘员梁建光等人谋取私利、违规办理交通违法业务问题。2017年至2019年8月,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容桂中队聘员梁建光、梁鉴华、何金锋、马志锋等4人利用负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的便利,违规办理多宗交通违法业务,分别收受“好处费”30万元、11万元、18.2万元和4万元。2020年7月,梁建光、梁鉴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梁建光、梁鉴华、何金锋、马志锋等4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高明区更合镇泽河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曾维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要“好处费”问题。2015年5月,曾维强收取泽河村某养猪场负责人赖某“好处费”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协调解决养猪场环保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曾维强另向赖某两次索要钱财共计3500元。曾维强还利用其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便利,多次收受、索取他人“好处费”。2020年3月,曾维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五、三水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二级警长官焕球利用监管职权,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三水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一中队二级警长官焕球在负责监管辖区娱乐场所期间,利用职权违规收受辖区内娱乐场所老板礼金共计5000元,并多次违规接受辖区内娱乐场所老板宴请。2020年7月,官焕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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