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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0-09-28 15:45:32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1082 ℃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揭阳市文化文物管理中心违规提供超标准公款接待等问题

2015年3月至9月,揭阳市文化文物管理中心主任林崇义利用公款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外就餐6次,餐费共0.74万元;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该中心在没有接待公函、清单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多次违反规定超范围公务接待,支出餐费共6.23万元;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该中心违规报销私人车辆燃油费共3.59万元,上述费用经林崇义审批后在市文化文物管理中心列支。2020年5月,林崇义受到诫勉处理,相关违纪款项被追缴。

二、揭东区曲溪街道城西社区挥霍浪费、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017年5月31日,揭东区曲溪街道城西社区召开“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为社区工作人员发放春节、元宵等七个传统节日补贴。2017年至2018年两年间,该社区共发放节日补贴10.2万元,违规开支餐费240单共30.6万元。2019年12月,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吴广丰和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兼报账员池小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两委”干部吴瑞西、吴月明、吴林杰、吴勤如、吴俊彬、陈永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三、普宁市价格认证中心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普宁市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滥发津补贴3.08万元,该中心主任张楚辉、会计员房伟华、出纳员郑景各领取0.46万元,普宁市发改局分管副局长林岳良领取0.16万元;以“开展业务联络感情”为由违规接待,费用共17.66万元;为张楚辉报销私人车辆燃油费2.8万元;为林岳良报销“公务接待”用途香烟等费用4.8万元。相关费用以“办公费用”名义开具发票,经张楚辉审批后在该中心报销入账。2020年4月,张楚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林岳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房伟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项被追缴。

(揭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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