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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乐昌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朱锋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0-11-30 15:45:07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913 ℃

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乐昌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朱锋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锋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锋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锋麟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乐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韶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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