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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0-12-31 11:45:13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931 ℃

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炮台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邢少伟等人索要、收受红包问题

2020年5月,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炮台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邢少伟、陈维雄和一级科员李佶祺3人,在巡查时收受餐饮店经营者肖某所送红包人民币800元,其中,邢少伟分得100元,陈维雄分得300元,李佶祺分得400元;邢少伟还主动提出并以弄虚作假方式帮肖某变更办理相关证照,以此索要“好处费”人民币1200元。2020年11月,邢少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陈维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佶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二、潮阳区海门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姚汉丰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0年国庆节前夕,潮阳区海门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姚汉丰违规收受辖区内一社区干部所送节日礼金人民币400元;海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谢泽宏、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宝旭违规收受辖区内一社区干部所送节日礼品。2020年12月,姚汉丰、谢泽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宝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三、潮南区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陈旭失职失责问题

2020年10月,潮南区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陈旭在对接某公益基金会有关捐赠项目时,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不正确履行职责,致某公益基金会的教师培训园丁计划被搁置,未列入签约事项。2020年11月,陈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汕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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