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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政法委书记陈增新涉贿受审 主政陆丰时发生“乌坎事件”

日期:2014-06-19 23:31:44 来源:新快报 热度:3458 ℃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

陈增新其人从一个县城农场会计,到汕尾市政法委书记,陈增新走了38年。 资料显示,1988年,陈增新在自己出生地当上了海丰县海城镇副镇长。9年后,定为副处级干部,之后成为海丰县海城镇的一把手。 约在50岁的时候,陈增新先后当上了汕尾市计生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6年,陈增新调任陆丰市委书记,主政陆丰约5年。 2011年9月,陆丰发生了“乌坎事件”,部分官员被问责。而这时候,陈增新被调去当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2年8月10日,陈增新被省纪委公告涉嫌严重违纪。

汕尾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涉贿逾300万元受审——

据新华社电 广东省汕尾市原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因涉嫌构成受贿罪,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陈增新涉嫌在下属晋升提拔、工程项目开发中收受贿赂共计173万元人民币、150万元港币,其中有一笔是在2012年春节前处理乌坎事件时收受的。

落马 正主持“三打两建”会议

陈增新从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位置上,被带走调查至今已近两年。昨日,他穿着看守所衣服、戴着手铐出现在广州中院被告席上,头发稀疏,洗淡了往日容光。谈到案发情节,他记忆清晰。

2012年8月10日上午,陈增新在汕尾市办公楼八楼主持“三打两建”公检法会议,市委书记秘书打来电话,要他过去一趟。

“第一反映是省纪委要找我,有过想逃避的思想……”犹豫一番,陈增新选择面对。当他走进书记的办公室,一眼就认出了省纪委人员几张熟悉的面孔。“乌坎事件”发生,这些人也曾来过这里。

书记交代“要好好配合调查”,陈增新上了纪委人员的车,从此告别家乡,也告别了仕途。

指控 受贿为下属谋取升迁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2年,陈增新在担任陆丰市委书记,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现金人民币173万元、港币150万元。这些犯罪大部分是发生在任职陆丰期间。

起诉资料显示,行贿陈增新的共有6人。其中5人为陆丰当地官员,包括陆丰市财政局原局长张育浩、曾任陆丰市东海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李某义、曾任陆丰市打私办主任的蔡某陆、曾任陆丰市粮食局局长的林某和曾任陆丰市南塘镇委书记的林某东。

从陈增新来到陆丰开始,上述人员为了求升迁,就大送小送共计约200万元。其中,张育浩一人占了大头,共行贿100万元港币、100万元人民币。

此外,陈增新也被控接受地产工程承接方郑维山的贿赂100万元。因为郑维山承包了乌坎两个工程卷入拆迁难题,陈增新为此四处打招呼,帮他解决事情。

“麻将局长”升迁记

2009年10月,时任陆丰市建设局局长张育浩,请求陈增新在干部提拔任命上继续关照,到陈的办公室送上40万元现金。

2010年底,张育浩出于同样目的又到陈增新家,贿送了60万元。

2011年8月,在陆丰市市委、市政府准备换届选举之际,已成为陆丰市财政局局长的张育浩,请求陈增新提拔他为市委或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贿送了50万港元。

2012年春节前,在陈增新担任汕尾市政法委书记处理乌坎事件期间,张育浩为表示对陈增新多年提拔的感谢,并希望在日后工作中继续得到关照,给陈增新送上50万港元。

庭审现场 否认帮人升迁承认贪钱

昨日庭上,面对指控陈增新没有异议。他说,纪委还没问话,自己就很自觉地把受贿事情一桩桩写了下来。起诉内容时间、地点上都和交代的一样。

陈增新坦言帮郑维山解决拆迁难题,但这上访户来找,他也一样打招呼的,至于收下100万元,纯属朋友交情。在帮人升迁一事,陈增新则否认,称人事调动都按组织规矩办。

对于张育浩屡屡大笔送钱,从建设局长调到财政局长一事,陈增新辩称:“陆丰是个欠发达地区,财政局长比不上建设局长,经常要找人家要钱发工资,弄不好还被人骂,让他任财政局长,是想让他解决财政困难。”

陈增新陈述人事任免有一套流程,公诉人再问:“那为何人家还送钱给你?”他回答:“人心隔肚皮,他心里想什么我也不知道,他来去匆匆,说感谢我这段时间的支持。”

自认功不抵过真心忏悔

据指控,陈增新收受的大笔贿赂都用于“个人消费”。他解释,所谓的个人消费其实是用来熬年关,打点关系处理事情,过一个年花掉几十万元是正常的,有些受贿款是投入“公用”,“陆丰的财政很穷,我去的时候,工人平均工资才820多元”。

昨日,有法官对陈增新的认罪态度表示认可,陈增新称自己是“勤勤恳恳、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里面去”。

“媒体上谈到陆丰造假严重、贩毒、乌坎事件等,这些情况的出现跟你有没有关系?”法官抛出问题。

“我去陆丰打击假币,给它摘掉了这个帽子。乌坎事件,如果是我在陆丰,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陈增新信心满满地说,但他也认为自己实在是功不抵过。

关键人物 “麻将局长” 一直官运亨通

昨日,与陈增新一起受审的还有三人:涉嫌行贿陈增新的汕尾陆丰市财政局原局长张育浩、工程承接商郑维山、涉嫌向张育浩行贿18万元的工程承建商彭万生。

张育浩是本案的关键人物,过去与陈增新交往密切。资料显示,2009年9月张育浩曾被省纪委通报批评,却一直官运亨通。

通报称,2007年11月29日,汕尾市环保局局长李成耀、陆丰市副市长陈镇城、陆丰市建设局局长张育浩等人在午饭后打麻将以每注100元赌博,因和牌番数的算法不同而互相争执,继而斗殴导致流血事件;事后三人订立攻守同盟,掩盖事实真相。张育浩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起诉书披露,被省纪委通报后的次月,张育浩为感谢关照,携带现金40万元到陈增新的办公室里送给他。2010年,他再度送上60万元,随后转入陆丰市财政局当局长。

2011年,张育浩想进入陆丰市委或市政府领导班子,给陈增新再度奉上50万港元。就在陈增新调到汕尾市委常委时的第一个春节,张育浩再度给了50万港元。

昨日,谈起送钱动机,张育浩称40万元和60万元都是属于“转送”。他说,陈增新在视察工程中,对两位包工头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表示不满。包工头为此十分紧张,便找张育浩带路送钱。

至于送出的100万港元,张育浩说送钱时候从来没明确提出过升官要求:“他(陈增新)刚来陆丰听说很廉洁,我做生意赚了些钱,作为朋友,给他一点贴家用,这是出于尊重。”

但陈增新的供述显示,张育浩感兴趣的是市领导班子职位,也曾透露过升迁意向,只是不敢一直挂在嘴边说,但彼此是心知肚明的。

陈增新简历

陈增新(1956年10月——),男,广东海丰人,广东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曾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2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

    1973.09—1975.07 海丰县海城镇塑料厂工作(1974.10 借调第一居委农场会计);

1975.08—1980.10 海丰县海城镇第一居委农场会计、民兵营长、主任、党支部书记;

1980.11—1983.09 海丰县海城镇团委副书记;

1983.09—1984.01 海丰县海城镇团委书记;

1984.02—1988.05 海丰县海城镇委组织委员;

1988.06—1992.10 海丰县海城镇副镇长(1988.3-1991.2 参加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经济专业学习);

1992.11—1993.04 海丰县城东镇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1993.04—1994.06 海丰县城东镇委副书记、镇长;

1994.06—1997.06 海丰县城东镇委书记、镇长,1997.1定副处级干部(1994.9-1996.12 参加省委党校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6—1997.10 海丰县海城镇委书记(副处级);

1997.10—2000.08 海丰县委常委、海城镇委书记;

2000.08—2001.07 汕尾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1.08—2004.01 汕尾市计划生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01—2006.11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6.6 兼任陆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6.11—2008.12 陆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12—2011.08 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8—2011.09 汕尾市委常委;

2011.09—2013.01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四届汕尾市委候补委员,五届汕尾市委委员,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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