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宁夏自治区农牧厅原巡视员黄全福被立案侦查

日期:2014-07-21 18:27: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热度:4227 ℃

宁夏自治区农牧厅原巡视员黄全福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全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全福简历

黄全福,男,1954年8月生。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汉族。党员,高级水产工程师毕业于福建厦门水产学院淡水养殖专业。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厅巡视员。多年从事水产科技和推广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了许多重大科研和推广课题,主持的一批重大科技推广项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工作业绩卓越。

1978一1981年,在宁夏贺兰县组织利用季节性水面发展渔业生产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

1985年,贫责宁夏万亩商品鱼基地建设,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生产、当年见效。

1986年主持宁夏利用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援助的"2814"渔业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一和技术方案设计,顺利通过评估,争取外资1200万元。1986年提出并主持"池塘主养鲤鱼高产试验'项目成功,开创宁夏水产养殖新局面,主养鲤鱼技本一举成为宁夏池塘养殖主要技术模式。

1987年之后,连续承担并主持农业部下达的渔业丰收计划项目,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先后荣获198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和1987、1989、199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三等奖(第一完成人)。主持实施的池塘生养鲤鱼大面积.推广项目荣获宁夏农业科技推广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0年至1991年主持的农田排水沟养鱼亩产万斤试验研究获得宁夏农业厅农业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5年以来,主持宁夏农业综合开发利用韩国政府优惠贷款项目。争取外资200万美元,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1996年,以卓越的工作业绩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的"八五"'农业战线先进工作者称号。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0632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