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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调查贪污揭公司董事「洗黑钱」

日期:2022-07-20 15:45:23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043 ℃

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公司董事涉嫌处理犯罪得益20万元,今日(7月20日)落案起诉该董事。有关款项为被告公司声称提供商标及注册登记服务而所收取的服务费。

赵曾庭,46岁,龙子有限公司(龙子)独资股东兼董事,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7月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龙子于2018年初获康栢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康栢)委讬,为康栢客户提供新加坡及澳洲商标及注册登记服务。

康栢其后向龙子发出30项服务订单,并发放14笔服务费,共逾20万元。龙子每次获发服务费后,被告涉嫌把同等款项转帐至另一间公司的银行户口。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上述共20万,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款项。

廉署调查发现,龙子是一间没有实质业务的公司。上述商标及注册登记服务,被指是由上述另一间公司提供予康栢。而被告妻子及康栢一名时任主管为该公司上述银行户口的授权签署人。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被告。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

康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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