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前证券经纪行贿电脑公司职员涉期货交易程式服务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

日期:2022-08-29 19:45:10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822 ℃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证券公司前经纪,控告他们向电脑公司职员提供贿款约70,000元及价值逾12,500元的礼物,以安排该电脑公司为二人的客户提供期货交易电脑程式服务。两名被告今日(8月2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林靖钊,40岁,及黄肇锋(前称黄诗立),36岁,案发时同为灏天环球投资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分别被裁定一项及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韦汉熙将案件押后至9月8日求情及判刑。二人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案发时香港金融工程有限公司(香港金融工程)以一个电脑程式为客户提供期货户口管理服务。有关程式会自动下单买入或卖出期货,务求在短时间内为客户赚取利润。香港金融工程会从客户所得利润中收取服务费。

案发期间,黄肇锋是林靖钊的下属。于2014年底至2015年初,黄肇锋向他本人和林靖钊的两名客户推销香港金融工程上述电脑程式。该两名客户其后使用有关程式并获利。

一名香港金融工程时任行政总裁于2014年12月,要求两名被告向为其客户处理上述电脑程式的香港金融工程员工,就每笔交易支付回佣。二人希望香港金融工程员工继续为其客户提供服务,遂答应支付有关回佣。

其后,林靖钊向上述香港金融工程行政总裁支付约60,000元至70,000元。黄肇锋亦应该行政总裁要求,向对方提供价值约12,500元的化妆品,以及一部手提电话。

香港金融工程并不容许其职员就公司的业务和事务从被告收取利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香港金融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单伟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世永协助。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53473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