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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调查贪污揭17人涉「傀儡保险代理」4,300万元佣金诈骗案

日期:2022-10-13 15:45:10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442 ℃

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多名人士涉嫌参与「傀儡保险代理」串谋诈骗勾当,讹称经手处理约480份保单以获两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共逾4,300万元。廉署过去两日(10月11及12日)落案起诉17名人士,部份涉案人士亦涉嫌处理该些佣金而被控「洗黑钱」。

其中10人案发时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保险代理,他们是郭浩良、陈家裕、林晓东、林炜杰、颜梓定、黄卓立、胡健良、周玉田、江梓莹及张皓翔。

另外七名同案被告案发时受雇于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永明),他们分别为前分区经理郭润芳,及六名前保险代理邓浩麟、杜伟涛、黄莲欣、梁紫颖、毛咏娴及罗雅颖。

17名被告年龄介乎22岁至59岁,被控共17项罪名,即两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以及15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1)条。

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10月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本案罪行涉嫌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发生。案发时该10名富卫时任保险代理与分行经理卢彦桦,即郭浩良妻子,属同一团队。香港永明时任分区经理郭润芳案发时是其余六名被告的上线经理。除郭浩良及郭润芳外,余下六名香港永明时任保险代理及九名富卫时任保险代理,均被指为「傀儡保险代理」。

其中一项控罪指郭浩良、郭润芳及六名香港永明时任保险代理,涉嫌一同串谋并与卢彦桦及他人串谋诈骗香港永明,不诚实地向香港永明伪称该六人分别是206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以及导致香港永明批准该等申请并向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

另一项控罪指郭浩良及九名富卫时任保险代理,涉嫌一同串谋并与卢彦桦及他人串谋诈骗富卫,不诚实地向富卫伪称12名人士,包括该九人,分别是272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以及导致富卫批准该等申请并向卢彦桦及该12名人士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

除郭浩良及郭润芳外,余下15名被告亦涉嫌各自与卢彦桦串谋,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由他们所持有20个银行户口内共约4,100万元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有关款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廉署调查发现,卢彦桦涉嫌招揽郭润芳及其他人士分别加入香港永明及富卫,并告知部分人士无须招纳客户。

上述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香港永明及富卫批准大部份申请,并向报称经手处理有关保单的15名被告和他们的上线经理,包括郭润芳及卢彦桦,发放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分别共逾2,900万元及逾1,400万元。如香港永明及富卫知悉该15名被告并非有关保单的经手代理,便不会发放上述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

被指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涉嫌由卢彦桦操控。大部分相关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

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早前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卢彦桦串谋诈骗。廉署获律政司进一步法律意见后,于10月11及12日落案起诉另外17名人士。

廉署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会有更多人士被检控。

富卫及香港永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为协助保险业界加强其主要营运范畴如核实代理人佣金的防贪能力,防止贪污处与业界合作,编制《保险公司防贪指南》:cpas.icac.hk/Info/Lib_List?cate_id=3&id=2568。社区关系处将继续与保险业界合作,为其从业员提供诚信培训。保险公司及保险从业员可参阅社区关系处为保险业而设的专页:hkbedc.icac.hk/insuranc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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