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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前副市长冯康锐贪腐案开庭 其否认所有指控

日期:2014-10-10 09:51:00 来源:温州网 热度:2149 ℃

“被告人是否认可起诉书上的指控?”“不认可。这些(指控)都违背了事实真相。”冯康锐对公诉机关所提出的指控全部予以否认,此外,他还表示,自己之所以做出有罪供述,是因为侦查人员对其进行威胁和刑讯逼供,最终屈打成招。

冯康锐是谁?

现年68岁的冯康锐,曾任瑞安市副市长等职,案发前,系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公司)总经理、温州中瑞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公司)总经理、温州中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公司)董事长。

中盛公司原系浙江省国资局下属国有企业,中瑞公司及中辰公司系其关联企业,冯康锐将三家公司资金进行相互调配使用。

该案还有冯康锐的长子冯熠、次子冯?等5名被告人,其次子冯?因身患重病,在省外进行医治,无法出庭,法庭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对其中止审理,作另案处理。

案件回顾:冯康锐等6人做了什么?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7年至2008年间,冯康锐、冯?(原系中瑞公司副经理并兼中瑞公司淮安分公司经理、中辰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淮安办事处主任)、王鑫(原系中瑞公司江苏淮安分公司工程科科长)等人为非法获取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478.25万元;

2012年10月份,冯康锐、冯熠、王立平、任立贤等人为非法获取个人利益,利用冯康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中盛公司资金3000万元。

2000年的11月,冯康锐担任董事长的中辰公司出资650万取得淮安市工具厂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2001年3月将50%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2007年5月,冯?、王鑫从他人处受让该5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7年至2008年间,冯康锐、冯?父子与王鑫密谋,“自导自演”,用虚构风险的方式,骗取公司领导班子的同意,以承包的形式受让并侵吞位于淮安市清河区电机路18号地块5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他们是怎样骗取领导班子同意的呢?

为侵吞国有土地使用权 他自导自演了一出“好戏”

2007年下半年,冯康锐、冯?、王鑫准备对中辰公司拥有的50%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进行开发,发现该地块有较大升值空间,遂起意侵占该公司上述50%国有土地使用权。

随后,三人向有关淮安市有关部门提出开发申请,淮安市国土局认为该公司违反出让合同约定,应当无偿收回原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人商谋后决定,以土地面临被无偿收回风险为由,对该地块实行承包经营制从而侵占中辰公司的50%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冯康锐、冯燏多方工作,2008年1月份,淮安市有关领导口头同意保留中辰公司对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权,同年三月份,淮安市有关领导予以书面批准。

冯康锐、冯?父子多次在中盛公司年会及集团公司班子成员会议上虚构并夸大“土地将被无偿收回的风险”,并提出承包经营该项目的“良策”,最终,该方案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通过。

后经评估,冯康锐、冯?、王鑫等人通过承包经营等形式受让并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478.25万元。

得知职务将被他人接手 他又起意侵吞公司资金

2012年,温州农投集团根据相关文件将接管冯康锐主管的中盛公司(实际上将该公司与中辰公司、中瑞公司一并接管)。当他得知后,即起意侵吞公司资金,并经冯熠牵线联系,冯康锐伙同冯熠、任立贤、王立平,通过与戴青海(另案处理)占股的中稷银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公司)签订虚假股权收购合同,将中盛公司3000万元资金套出,并以倒签合同日期的手段制造违约假象,而将该资金予以占有。

庭审中 他否认所有指控

法庭上,冯康锐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否认,认为“违背事实真相”。对第一节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指控,冯康锐辩称“是有在淮安进行房地产开发,但事出有因,并没有贪污,而是为了挽救失去的国有土地而开展的工作”;对第二节非法侵吞中盛公司资金3000万元的指控,其辩称“这是一个项目的投资,因为公司有剩余资产,是希望通过投资取得回报,是出于公司经营的需要”。

面对公诉人关于“购买原淮安市工具厂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有无进行开发”的讯问,冯康锐交代一开始当地的房价很低,条件不具备,于是在原有老厂房的基础上将其改造出租作临时鞋城,06年后才决定不予以出租。

2007年下半年,淮安市国土局认为受让方违反出让合同约定,应当无偿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此时,王鑫和冯?已从他人处受让了该地块50%的土地使用权,两人各占一半,冯康锐承认“他们两人紧张起来回温向我报告这事,按土地法我们是违规了,我想要拿回土地已经很难了,觉得这325万元要没有了,我们都很慌张,我们只想着把本金拿回来。”冯康锐说“我们想挽救,我鼓励他们到相关部门去作工作。中瑞本身就没有开发的资格,之前的资质已被吊销。本身公司也没有资金、工程技术人员也没有,且需要一定的开发量。所以我们觉得存在着重大的危机。故想到承包来解脱危机,使国有资产能保下去” ,而承包的回报率是10%至12%,“我们只求保值”,冯康锐交代。

面对第二节的指控,冯康锐承认其在2012年10月有代表中盛公司与中稷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是中盛公司受让中稷公司在营口公司所持有股份的一半,总价5亿。而当时中盛公司的资产,冯康锐交代为4个亿,面对公诉人员“如果违约怎么办”的讯问,冯康锐交代“以公司的净资产来承担”。冯康锐承认有通过中辰公司向中稷公司打了3000万元,而这3000万元打入后的去向,他表示并不清楚,也不知道被瓜分。

截至发稿时,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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