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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委原常委董乃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5-01-05 01:47: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热度:2531 ℃

重庆市永川区委原常委董乃军

重庆市永川区委原常委董乃军

据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董乃军在担任重庆市蔡家组团管委会主任、重庆市北碚区建委主任、重庆市永川区政府副区长和重庆市永川区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乃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董乃军简历

董乃军,男,汉族,四川巴中人,1974年9月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2013年12月01日,因涉嫌经济犯罪,董乃军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4年12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董乃军涉嫌受贿312余万元案。

1994.09—1998.07西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1998.07—1999.08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工作,历任宣传干事、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1999.08—2000.11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其间:1999.11-2000.10选派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挂职锻炼);

2000.11—2003.03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2003.03—2005.05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

2005.05—2007.07 重庆市蔡家组团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其间:2007.01兼任重庆市北碚区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2003.09-2006.06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7.07—2008.02 重庆市北碚区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08.02—2009.04 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2009.04—2012.02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其间:2009.07-2009.09挂职重庆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督察员;2010.08-2011.11兼任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2.02—2013.12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常委,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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