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安徽寿县原县委书记带着堂弟共同受贿 已被公诉

日期:2015-03-12 14:43:3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473 ℃

10日,记者获悉,日前,淮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六安市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提起公诉,张绪鹏的堂弟张绪刚也因涉嫌共同受贿,一并被起诉。

今年52岁的张绪鹏是霍山县人,研究生学历,历任寿县县长、县委书记。去年7月21日,张绪鹏因涉嫌受贿犯罪,由淮北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同年8月26日被逮捕。其间,张绪鹏的堂弟张绪刚被发现涉嫌共同受贿,遂于同年8月9日被并案侦查。张绪刚今年40岁,系寿县久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0年,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与淮南的胡某,共同开发寿县寿蔡路南侧旧城改造项目。其间,张绪鹏安排张绪刚参与联系该项目,并共同接受王某和胡某所送的项目股份。2012年下半年,张绪刚听说张绪鹏要调离寿县,担心王某对二人许诺的利润分成不能兑现,便急于把利润分成变现一部分。为此,胡某为张绪刚归还了140万元欠款,另将350万元转入张绪刚两个个人账户中。另外张绪鹏、张绪刚还收受王某、胡某现金10万元。除共同受贿外,张绪鹏还非法收受某地产企业董事长胡某某等人贿赂150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还指控,张绪鹏在担任寿县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安排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简称“新桥管委会”)违法返还远翔油脂公司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26.9万余元;安排新桥管委会免去永发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土地出让金违约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46万余元。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323644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