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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房“蛀虫”案细节披露:第三方监管缺失致贪腐

日期:2015-04-30 12:27:10 来源:法制网 热度:1643 ℃

28日,杭州廉政网披露了原杭州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金水贪腐案件细节。

据杭州廉政网消息,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2年,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金水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贿金额达42万余元;非法侵吞国有公房三处,贪污金额共计133万余元。2014年11月25日,周金水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2013年,杭州市民俞先生碰到一件蹊跷事,他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去办房产证,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之前的房改房没有交出,办不了。这下,俞先生傻眼了,自己住过的房改房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退还给了江干区城东房管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悉,1986年,俞先生以妻子韩女士的名义参加房改,买下了杭州市濮家新村15幢3单元602室的房改房。2001年,俞先生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便将这套房改房退还给了江干区房管局城东房管站。但是2013年,俞先生去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房改房已经以他的名义卖给了他人,而非交给了房管局。明明早就退还的公房,怎么又被自己卖掉了呢?通过查询市房管局档案,俞先生发现这套房子确实已经被出售,而售房人一栏写的就是妻子韩女士的名字。究竟是谁冒名卖了房子?俞先生开始举报。

2014年,杭州市纪委介入调查,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原来俞先生退回的房子,卖给了一个人,此人正是周金水。周金水真正拥有这套濮家新村的房子。

由江干区房管局城东房管站收回的房子,所有人为什么变成了周金水?

周金水,35年工龄,32年党龄,30年干龄,1984年就被提拔为区管干部。翻看其履历表可见其曾先后担任杭州市丁桥镇、江干区建设局、九堡镇、彭埠镇的一把手,2006年升任江干区委常委,2009年转任区人大副主任。

2002年,时任江干区建设局局长的周金水,同时也主持区房管局的全面工作,而城东房管站则是其下属单位。周金水在得知城东房管站收回了濮家新村的一套公房后,找到了该房管站站长章智敏,并表示对这套房子感兴趣。

章智敏就伪造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虚构以14万元的价格将房子转卖给了周金水的外甥女林娟,而周金水是房屋的实际控制人。2003年,周金水将房子卖掉,获利10万元。

面对唾手可得的利益,精明的周金水变得愈加贪婪起来,堪称公房“蛀虫”。

2003年,周金水的又一下属,江干区区建设局副局长余海珍向他汇报:局下属单位江干区市政所收回了一套位于粮道山39号的公房,如果局长需要,可以帮忙过户到其名下。尽管只有11平方,但是协议规定可以回迁25平方,如果有关系还可以扩面。稍加犹豫之后,周金水接受了。

因为周金水没有资格享受公房,不能在协议上写自己的名字。于是,余海珍伪造了一份虚假的拆迁安置协议,在协议书上标明,原承租人同意与周金水对换房子。此后,余海珍找到杭州市近江指挥部和上城区房管局,帮忙解决安置房的房源。最终,周金水通过扩面,只缴纳了40万元扩面费、房改费,就购买了一套杭州市近江九园160多平米的安置房。

周金水表示:“我花了这么点钱,换了这么个价值的房子,总是感觉不对,也是我的一块心病,我知道是有问题的。我也想去纠正,但是我没有勇气去纠正。”

心里有鬼的周金水夜不能寐,食不知味。他想将房子尽快“脱手”。因为周金水不能获得任何形式的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所以他办不出这套房子的产权证。刚好这时江干区有人想买一套大房子,他在江干区的文景苑定了一套一百多方的房子,但因家庭关系,他不想住该处了。周金水就与其谈好了置换。

经过余海珍等人的一番运作后,拆迁安置协议改了名字,并以房改房的形式转手卖给了宋某。118万元的差价,悉数进了周金水的口袋。

此外,还有2004年,江干区景芳二区的一套公房也在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以公房租赁、房改等方式过户到了并不符合福利分房条件的周金水岳父樊某名下。为此,周金水只支付房改费一万余元。2009年10月,周金水将该房屋出售,获利53万元。

杭州市纪委相关办案人员表示,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有审核的职责,但因为分配的人和核查的人都是江干区房管站或者江干区建设部门,第三方监管出现了漏洞。

周金水不仅大肆侵吞国有公房,拆迁权力大,资金量大,领导的自由裁量权大,由此他还利用职权之便,帮助请托人斡旋,收取好处费42万余元。

据杭州廉政网消息,江干区房管局城东房管站站长章智敏、江干区区建设局副局长余海珍等都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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