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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原副市长毛绍烈的"双面人生":衣着朴素敛财千万

日期:2015-05-04 17:33:11 来源:新华网 热度:2745 ℃

贺州市原副市长毛绍烈受审

一边身穿朴素旧衣,一边受贿敛财千万;一边重抓廉政建设,一边借干部升迁大收红包。一路受贿、一路伪装、一路提拔,系列违法乱纪行为持续长达16年之久。4月初,广西贺州市原副市长毛绍烈一审获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随着“新华视点”记者的深入调查,其“双面人生”逐步浮出水面。

戴表面裂成四五节的皮带,受贿敛财千万

位于湘、粤、桂交界地带的贺州市,是广西较偏远之地。毛绍烈先后担任贺州市钟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贺州市副市长、贺州市政协副主席。

在领导、同事和朋友、亲属面前,毛绍烈从不“露富”。他平时衣着非常朴素,所穿的衣服大多是旧的。据办案人员介绍,毛绍烈往往把别人赠送或新买的西装放在衣柜里,挑陈旧便宜的衣服外出。一位在同一栋大楼上班的领导干部说,夏天常见毛绍烈穿一双塑料凉鞋,很难看出领导“范儿”,“他的皮带太旧了,表面都裂成四五节”。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毛绍烈的贪腐行为十分疯狂。办案人员称,对于熟悉的商人和干部,从数千元的“红包”至百万元的巨额贿赂,毛绍烈一概收入囊中。

2012年,毛绍烈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今年4月初,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从1996年至2012年间,毛绍烈在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银行卡等财物,价值人民币1077.33万元;滥用职权,造成钟山县新世纪广场商业步行街宗地的土地出让金损失人民币609.2628万元,造成国家少收贺州市天利花园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4.12万元。

表面上看,毛绍烈为人低调,生活健康。他极少抽烟喝酒,闲暇时爱打羽毛球。私下里,他却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长期沉迷于收藏奇石的奢侈“雅好”,仅买“黄龙玉”便花费数百万元。

案发前未收到任何举报,只与熟人进行权钱交易

毛绍烈的腐败行为十分隐蔽。纪检人员说,案发前,广西纪检、检察机关均未收到任何干部群众反映其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毛绍烈严格控制接触商人的范围,只与熟悉的老板进行权钱交易,有的“金主”与之权钱交易长达8年。

毛绍烈利用公权力进行“选择性”寻租。对不熟悉的、社会关系复杂的本地老板的项目,毛绍烈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往往严格审查;而一些关系少并向其行贿的“可靠”外地老板,毛绍烈则想方设法进行帮助。

2010年,毛绍烈在全权负责贺州市规划审批工作后的1年多内,帮助一家企业老板在6个项目用地规划审批中“帮忙”。对方分10多次向他行贿190多万元。

为了让敛财办事更隐蔽,毛绍烈在重要岗位强行安排“自己人”。他在忏悔书中说,为让他的同学当上县财政局长,关照其商业利益,他强行逼迫班子领导同意他的提拔任用意见。

钟山县一名科级领导干部说,这些被提拔的“自己人”,往往就是那些平日送钱或送贵重礼品的人。安排他们走上干部岗位,就是为了方便腐败官员在土地、工程等重大利益领域进行暗箱操作。这不仅往往造成严重的工作损失,而且堵住了正常的领导干部上升渠道,腐蚀了基层政治生态。

表面上,担任县委书记期间,毛绍烈经常找县纪委领导研究廉政工作,印发廉政警言警句,制作反腐倡廉的台历,发反腐短信,传达各种廉洁从政的精神。但暗地里,毛绍烈借助送礼潜规则,大肆收受红包敛财。

办案人员介绍,贺州曾盛行送礼之风,一些职能部门领导节庆时要给部分县领导公款送礼。小单位送数千元,重要单位可达上万元,一些单位领导甚至开会讨论送钱数额。毛绍烈明知这种情况,却利用干部任免、推荐权大肆收取钱财。

存款和房产都作隐蔽处理,顶风作案继续收人钱财

一路伪装一路受贿,持续长达16年。直到毛绍烈的继任——贺州市钟山县委原书记谭玉和等人被查处后,供述曾向毛绍烈送钱。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历经近半年的时间,毛绍烈违法乱纪的行为浮出水面。

据了解,在接受调查前,毛绍烈已采取大量措施藏匿不法财产。他受贿的钱财大部分用假身份证、或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开设账户存进银行;部分房产用假身份证购买。此外,因为认为受贿款存在银行不安全,毛绍烈还将大量受贿款用于购买黄龙玉,既掩人耳目又可增值。

毛绍烈在忏悔录中说,他是一名打字员出身,在领导干部岗位最初试图干一番事业,后来,在广东挂职期间,看到部分商人和官员奢华的生活后,让他非常羡慕,对他日后违法乱纪的思想观念带来较大影响。为让残疾的儿子、没有工作的儿媳等家里人生活得更好,也为让自己退休后过上好日子,“乘机捞一把”的心态逐渐占据上风。想到自己受贿行为严格控制了范围,且存款和房产都做了隐蔽处理,不会被发现,这些贪婪和侥幸的心理,让毛绍烈一次次伸手。

办案人员介绍,毛绍烈始终心存侥幸,谭玉和被查处时,毛绍烈不仅四处藏匿赃款赃物,而且认为自己没有被发现,顶风作案继续收人钱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党内民主和社会监督不到位,使得表里不一的“两面人”隐藏很深,迟迟未被揪出。让干部权力真正运行于阳光下,是防范这类贪腐官员的根本之略。

毛绍烈简历

毛绍烈,男,瑶族,1961年2月生,广西富川人,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班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曾任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76.08——1984.06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革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工作员。

1984.06——1988.09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干部(其间:1985.09—1987.07 在广西梧州地委党校大专班党政专业学习)。

1988.09——1989.06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1989.06——1989.10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乡党委副书记。

1989.10——1990.08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乡党委副书记。

1990.08——1991.05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1.05——1992.10 广西梧州地区行署办公室第四秘书科副科长。

1992.10——1993.03 广西梧州地区行署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第四秘书科副科长。

1993.03——1994.06 广西梧州地区行署副处级秘书。

1994.06——1995.06 广西梧州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5.06——1996.10 广西梧州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6.10——1997.06 广西贺县县委副书记(1994.08—1996.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6——2000.12 广西贺州地区贺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其间:2000.05—2000.11 挂任广东省台山市市长助理)。

2000.12——2001.02 广西钟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1.02——2002.09 广西钟山县委副书记、县长(1999.05—2001.10 在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在职研究生班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学习)。

2002.09——2006.06 广西钟山县委书记。

2006.06——2006.09 广西贺州市政府第一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6.09——2006.11 广西贺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第一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6.11—— 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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