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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原副市长叶际仁因滥用职权获刑3年

日期:2013-12-02 23:32:59 来源:青年时报 热度:2906 ℃

原温州市副市长叶际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温州市政府原副市长叶际仁滥用职权上诉一案。

 经过二审审理,法院认为一审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叶际仁犯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叶际仁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提出的意见均与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不能成立,遂当庭裁定驳回叶际仁上诉,维持原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叶际仁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叶际仁简历

 叶际仁,男,汉族,1953年9月生,浙江永嘉人,浙江农业大学农机经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金融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温州瓯海区长、温州财政局长、温州市副市长、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1年3月15日,叶被浙江省纪委“双规”;2012年5月22日被移送司法机关;6月6日批准逮捕。2013年7月在浙江省台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因涉嫌滥用职权,叶际仁已经被关押了840多天,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3年8月19日,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温州市原副市长叶际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985年4月-1987年8月瓯海县永强区委副书记、区长、书记;

 1987年8月-1990年3月平阳县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

 1990年3月-1997年11月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区长、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1997年11月-1998年8月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1998年8月-2001年11月温州市财政局(国资局、地税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

 2001年11月-2003年5月温州市财政局(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5月-2010年2月温州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0年2月,叶际仁辞去温州市副市长职务;

 2010年3月1日当选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0年10月2日当选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党组副书记 提案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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