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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寺湾井机电队党支部副书记张东海贪污获刑十年

日期:2015-06-24 13:37:35 来源:检查日报 热度:1994 ℃

以公务支出为由,给部分工人多申报工资和奖金,并事先约定好发放后让工人退回,用此方式侵吞公款。日前,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湾井机电队党支部副书记张东海有期徒刑十年。

2011年4月,工人张某的工资台账上显示:1974.9元,但他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774.9元,因为其余的1200元是要退给张东海的。“我是他们的领导,我有对奖金的分配权,如果工人不听我的话,我可以给他少发或不发。听我的话,我会适当地照顾他。”张东海说。

经查,2010年至2013年,张东海共给20余名工人多发放14万余元奖金并让他们退回。“这些钱大部分我自己得了,其余用于公务支出,比如说看病号、吃加班饭等。”张东海交代。

张东海捞钱还有一条路径。2010年以来,煤炭行业效益呈下滑趋势,很多煤矿工人选择南下经商。为了不让企业人事部门发现不上班的事实,有些工人就找到张东海,请求张东海隐瞒事实,并把工资卡放到张东海处,其间发放的工资全部由张东海支配。2010年至2013年,张东海共给不上班的3个工人虚开工资7万余元。

对于出勤不足的工人,张东海也愿意“助人为乐”,帮助添足出勤天数,当然也不忘记索要好处,共向出勤天数不足的6人索要工资回扣6000元。

经鹤山区检察院侦查查明,2010年至2013年9月期间,张东海在担任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湾井机电队副队长、副支书期间,共分200余次向28名工人的工资卡上多发奖金和工资22万余元,变相截留、索要好处费共1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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