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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林业厅长陈秋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用人失察致恶劣影响

日期:2015-06-25 11:29:45 来源:中新网 热度:2131 ℃

广西区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秋华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西区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秋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党委委员、自治区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秋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秋华在担任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

陈秋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研究,报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秋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秋华简历

陈秋华,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湖南娄底人,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教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自治区第十届人大代表,九届广西自治区政协委员。

历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处长,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防城港市委副书记、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1984.07——1988.07,在湖南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学习

1988.07——1991.07,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1.07——1991.10,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科研所工作

1991.10——1995.06,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5.06——1998.09,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8.09——2000.07,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主任兼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2000.07——2000.08,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2000.08——2001.08,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其间:2000.08—2001.03 兼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2001.08——2003.0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1999.09—2002.07 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3.04——2006.01,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10—2006.01 在中央党校第45期地厅级进修班B班学习)

2006.01——2006.02,中共广西防城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02——2008.02,中共广西防城港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2——2009.1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11——2015.0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5年3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厅长、党组书记陈秋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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