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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城管科长贪污受贿690多万 花1500万玩网游

日期:2015-07-16 16:18:53 来源:法制网 热度:1899 ℃

身为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科的科长,在短短四年里,利用发放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广告牌租赁、与广告公司结算广告业务费等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广告公司虚开业务发票、贪污、索贿等手段,疯狂敛财690余万元。

然而,在网游界,他却是一个传奇人物,曾经两次拿过某知名网络游戏年度决赛的冠军,而且在“圈里”口碑极佳,而他在网游上的花费也是令人咋舌,三年时间超过1500余万。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该区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科原科长丁某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其手下陈某也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虚开发票报账套取公款240万

现年38岁的丁某,1997年进入常州市武进区城管部门工作。2007年左右,丁某在武进城管局环卫处担任副主任。2008年,丁某曾因吸食毒品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然而,在2009年,丁某开始担任武进城管局综合科科长,2012年该科室更名为户外广告管理科。丁某一直担任科长至案发。

丁某的职务虽然仅仅是户外广告管理科科长,但他这个科长权限却不小。所有涉及当地户外广告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发放权限都被丁某一手掌握。这样一来,很多做户外广告生意的广告公司老板,都唯丁某马首是瞻。

2013年,因为当地要进行文明城市宣传,需要制作一些户外广告。丁某让自己认识的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周某从城管局承接项目并施工,实际花去工程款8万余元。工程结束后,丁某却指使手下陈某虚增了一些户外宣传业务,并让周某开了一张22万元的发票,到城管局财务报账结算。

丁某的手下陈某在城管局没有编制,仅是一名“临时工”。由于其性格老实懦弱,被丁某看中利用。后来,丁某甩开陈某,直接实施贪污。2012年上半年,丁某谎称局领导要充抵费用,要求广告公司老板周某为其虚开了一张20万元的发票,并制作了盖有城管局广告科印章的虚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门账户结算。2012年4月20日,周某将结算到的20万送到了丁某办公室。

更离谱的是,丁某竟然自己注册开设了一个皮包公司。之后,丁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城管局的一些广告牌无偿给这个皮包公司使用,然后找自己的朋友或熟人,冒充皮包公司负责人,将广告牌再转租给其他广告公司牟利。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至2013年,丁某在担任科长期间,伙同手下陈某,在城管局发放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武进城管局所有广告牌租赁、与广告公司结算广告业务费过程中,多次通过广告公司虚开业务发票、收入不入账等方式,骗取公款近240万元。其中,丁某实际得手220余万元,陈某实际得手10万余元。

向3家广告公司索贿456万

丁某的核心权力在与其持有的空白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这成为他牟利的最大源泉。这些证让他能绕过局领导,拥有对户外广告牌的生死大权。而每发一张证,广告公司都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广告管理费。这个费用本来是有标准的,但最终“定价权”却掌握在丁某手上。渐渐的,他开始不满足于贪污,而是开始肆无忌惮的向广告公司老板大肆索贿。

经检察机关侦查,常州当地有3家户外广告公司与丁某交往密切,孝敬给丁某的钱物也最多。丁某对这3个老板也从来都是颐指气使,而且要了钱也不给好脸色。

丁某和孩子出去吃饭,会喊老板们来付钱。在办公室看见老板一台电脑不错,然后就会要求买台一模一样的给他儿子。到后来,这些老板拎着包进了丁某办公室,丁某是直接将包拿过去翻个底朝天,将所有的现金搜刮一空,剩个一两百给老板零用。因此,有时候,老板们也不清楚自己被丁某要走了多少钱。

有一次半夜,一家公司老板突然接到丁某电话。原来丁某通宵在家打游戏,由于一直未交电费,停电了。丁某电话让该老板半夜去柜员机操作缴纳几千元的电费。

2012年,常州某文化传媒公司为了一处广告牌的设置许可证找到丁某,丁某给了对方一张许可证,收取了5万元广告管理费。这笔钱以现金交给丁某,丁某未出具发票,也没将钱上交,而是进了自己腰包。大多数公司因为广告牌审批要靠丁某,基本也不要发票。一些规范的公司问丁某要发票,丁某就一拖再拖,被逼急了丁某反问“证都有了你还要票干嘛?”很多公司也都很无奈。

检察机关查明,2009年至2013年,丁某以个人借款、科室费的名义,多次向3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唐某、周某、冒某等人索贿,共计456万余元,其中仅向冒某一人索贿金额竟达402万余元。

据了解,丁某家境条件好,父亲长期在外做生意,母亲溺爱,在家从小就任性,不仅染上了毒瘾,还沉迷网络游戏,其犯罪所得几乎全被砸进了网游。据检察机关向一家知名网游公司调查查证,丁某在三年时间里在该公司的网络游戏上至少花掉1500万元。这不仅让办案人员吃惊,也让该公司当时统计这些数据的工作人员惊呼不已。

被举报后关闭手机潜逃

2013年,武进检察院接到一封仅有一句话的举报信——丁某有经济问题。武进检察院在秘密初查后发现,丁某有涉嫌犯罪的事实,但之后丁某却关闭手机潜逃。2014年1月2日,丁某主动找到纪委,但态度却很嚣张,称自己不是来自首的,只是来把问题解释一下。

据武进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顾忠泽介绍,侦查中,丁某从头到尾,对自己的罪行拒不承认,遭遇“零口供”,且丁某归案时,尿检呈阳性。在接受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讯问时,不知是其毒瘾发作还是故意想逃避审查,丁某竟然装疯卖傻,一度还攻击办案人员。对此,检察机关充分利用现代侦查技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线索,最终通过各种相互印证的证据链锁定丁某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这类职务犯罪案件中,像丁某这样从接受调查到在法院一审,整个过程都拒不认罪的“零口供”情形,在常州近年来都很罕见。另据了解,在常州当地近年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中,丁某贪污受贿690余万元,金额也是最大的一起。

针对该起案件,顾忠泽认为,除了丁某自身原因外,城管部门自身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也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发放、广告管理费的上交,几乎丁某一个人都能说了算,这就给了丁某可趁之机。建议城管部门应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和管理,堵住制度上的漏洞。

目前,法院一审宣判后,丁某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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